採購及付款循環:ERP 擋得住假數字,擋不住的是人

by Abby Huang

採購及付款是銷售的鏡像。一邊賣東西收錢,一邊買東西付錢,控制的骨架很像:該分開的職能分開、該勾稽的單據勾稽。差別在,採購這邊 ERP 擋得住的環節更多——三方比對是內控教科書級的例子,把採購單、驗收單、發票三方一兜,數量金額對不上就過不了帳。也因為系統管得多,這個循環的破口換了位置,跟銷售那篇不在同一些地方。

先看誰碰這個循環

採購循環從請購開始,經過採購、驗收、付款,最後入帳。內控的地基還是職能分工:提需求、下單、收貨、付錢、記帳,不能集中在同一個人身上。

職能單位在循環裡負責該跟誰分開
請購單位提出採購需求與採購、核准分離
採購詢價議價、下採購單不可自核、不可兼驗收
驗收/倉儲點收、驗收報告、入庫與採購分離,防浮報、買空
應付帳務核對三方、記錄應付與採購、付款分離
出納/財務付款、用印與記帳分離
供應商管理主檔新增異動、評鑑異動需獨立核准,防虛設行號
核決層請購、採購、付款分層核准金額級距越大層級越高

這條分工在採購特別關鍵,弊端幾乎都從「一人身兼數職」長出來。能下單又能驗收,可以買空、可以浮報;能付款又能記帳,可以做假付款。三方比對之所以有用,前提就是這幾個角色真的分開了。

把環節攤開,看 ERP 擋到哪

環節控制原則(制度層)作業辦法(辦法層)表單/紀錄(表單層)ERP 涵蓋度
請購需求經核准始可採購;請採分離請購與核決辦法請購單、核准紀錄✓ 未核准無法轉採購單
供應商管理遴選須合理;關係人須揭露供應商遴選與評鑑辦法供應商主檔、評鑑表、關係人聲明✗ 遴選與關係人判斷靠人(主檔異動軌跡 △)
詢價採購一定金額須比價;採購分層核准;採購不可否決已核准的請購比價議價、採購核決辦法報價單、比價表、採購單△ 採購流程在,比價合理性與退單權限靠設計
驗收依採購單驗收,數量品質須核對驗收與退貨辦法驗收報告、退貨單✓ 超量超額擋下(須權限分開)
三方比對付款採購、驗收、發票相符始付款付款作業辦法三方比對紀錄、付款單✓ 數量金額不符無法過帳
付款用印付款核准與用印管控;與記帳分離用印管理、票據管理辦法付款核准單、用印登記簿△ 流程在,用印多為人工
進貨折讓退貨折讓退貨須核准進貨折讓辦法折讓申請核准單、退貨驗收單△ 流程在,核准靠人
關係人/特殊交易關係人採購、背書保證、資金貸與須董事會核准關係人交易管理辦法董事會議事錄、關係人交易揭露表✗ 純人工+治理層核准

標記一樣:✓ 系統內建擋得住;△ 有功能但要設定或仍需人工;✗ 多靠人判斷與簽核。

ERP 擋得住的,範圍比銷售大

看 ✓ 那幾列。請購沒核准,轉不了採購單;驗收超量超額,系統擋下;三方比對是這循環的招牌,採購單、驗收單、發票三方數量金額一兜,對不上就過不了帳、付不了款。這幾道把「數字層面」的弊端封得很死,浮報數量、重複付款、虛開發票,在系統正常運作下都很難得逞。

所以採購循環的數字,通常比銷售更整齊,因為三方比對逼著前面每一張單都要對得起來。

擋得住,有一個前提

三方比對的「擋得住」,藏著一個常被忽略的前提:角色要真的分開。如果採購人員自己也能改驗收單的數量,他就能回頭把驗收兜成跟發票一致,三方比對設得再嚴也是空的。這條線在權限上沒切乾淨,系統的把關就從內部被繞過去了。

這也是為什麼採購循環最後會連回資訊循環的權限管理。三方比對能不能信,取決於權限有沒有真的區隔——這正是第九個循環在管的事。

ERP 擋不住的,是人的判斷

真正純靠人的,是 ✗ 那幾列:供應商遴選合不合理、關係人怎麼認定、特殊交易該不該做。

最敏感的是關係人。採購很容易變成圖利特定廠商的管道,把單下給老闆的親戚、做給關係企業、價格灌水拿回扣。系統記得下單對象,但「這家是不是關係人、這個價格合不合理」是判斷,ERP 不會替你查。IPO 查核對這塊盯得很緊,法令甚至點名關係人交易、背書保證、資金貸與這幾類,一定要經過董事會,有些還要股東會。

供應商遴選是類似的問題。為什麼選這家、有沒有比過價、評鑑做了沒,這些是判斷與治理,系統留得下軌跡,管不到判斷本身。

還有一種破口藏在 ERP 的權限設計裡。為了防採購跟特定廠商勾結,有條原則常被漏掉:對於已經核准的請購,採購不該有否決權。請購代表公司確認了「這個要買」,採購的職責是去買到、買好,不是回頭決定買不買。但很多公司設 ERP 核決流程時,順手給了採購「退單」的權限,表面上多一道把關,實際上開了一個後門——當公司想跟別家買,採購可以用各種理由把這張採購案擋掉、退回,逼回到他配合的那家供應商。這種控制點不在三方比對的射程內,它不是數字對不對的問題,是權限該不該給的問題。要看得出這一關的退單權限設錯了,得懂 ERP 的核決設計,也得懂採購現場的人性。

表是理想,落差要靠訪談挖

上面這張表是該長怎樣的理想狀態。實際進公司,要看的是落差。

採購的落差跟銷售不太一樣。銷售多半是「各做各的、沒有一套講定的辦法」;採購常常是「規則寫了,現場倒著跑」。最典型的是急單:貨先到、單後補,制度寫「先請購後採購」,現場為了搶料整個倒過來。急單本身不是錯,真有搶料的時候,條文裡本來就能設一條緊急採購的核准流程,讓它合法地走。難的是這條線怎麼畫——什麼情況算緊急、金額上限多少、誰能核、事後多久要補齊正常程序。畫太鬆,等於開了一個人人都走的後門;畫太緊,現場真的搶不到料。這條線怎麼拿捏,是制度手冊上看不到、得問出公司實際運作才定得出來的東西,也是顧問的功夫。另一個常見破口是供應商主檔,新增供應商該誰核、關係人聲明有沒有真的簽,很多公司根本沒人在管,主檔變成誰都能加的後門。

這些不會寫在制度手冊上,得實際翻採購紀錄、比對主檔的異動軌跡,一筆一筆問出來。看得出制度跟現場哪裡對不上,才是顧問進場真正在做的事。

要補的文件,多半在這幾層

ERP 擋得住的環節,文件主要寫系統怎麼設、權限怎麼分,採購跟驗收的權限一定要切開。擋不住的環節,要補第二、三層:供應商遴選與評鑑辦法、關係人交易管理辦法、比價議價辦法,配上供應商主檔的核准軌跡、關係人聲明、比價表。

會計師查這個循環,要的佐證大致是:請購到付款的一條龍單據(抽樣勾稽)、三方比對的系統設定說明與例外處理紀錄、分層核決權限表、採購與驗收的權限分離證明、供應商主檔異動軌跡、關係人交易清單與核准紀錄。其中權限分離和關係人這兩項,是這個循環最容易被退件的地方。


採購及付款循環的重點:ERP 用三方比對把數字封得很死,所以這循環的功夫,花在系統封不住的兩件事——權限有沒有真的分開,否則三方比對會被繞過;以及供應商和關係人的判斷,那是系統管不到、得靠人和治理層把關的。

You may also like

Leave a Comment